您好:欢迎您访问,山东省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

会员注册会员登录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帮助中心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我国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 涉及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行业

新闻分类:政策法规来源:发布日期:2026-07-17

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

《通知》提出,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通知》结合实际分行业细化部署了节能降碳改造重点任务,主要可以概括为3个方面。一是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加快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等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锅炉、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变压器、汽轮机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二是推动重点工序和装置改造升级。聚焦能源消耗关键环节,推动高炉、转炉、铝电解槽等工序和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和高效调节能力改造,加快行业限制类工艺装置改造升级。三是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强能源资源梯级回收利用,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强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等资源高效回收,推广低温余热发电等技术。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实施低碳化改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是提高能效、压减煤炭、降低碳排放的重中之重。为深入挖掘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潜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通知》,将利用3年时间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应改尽改、能效碳效水平全面提升。

《通知》围绕资金支持、价格调节、政策激励、标准引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政策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存量工业企业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核定后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置换来源。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行业,支持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获得合理碳排放配额收益。

“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力量。”该负责人说,各地区要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强化日常调度和监督管理。重点行业企业要履行节能降碳改造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加快实施改造升级,中央企业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耿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