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解读:一减再减,山东化工园区数量将压缩至 100个以内
新闻分类:协会资讯来源:发布日期:2017-02-09
山东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办公室前不久正式公布了首批22家确认保留类化工园区名单。名单公布后,引起行业广泛关注。
山东最终保留多少家化工园区?保留标准是什么?企业最晚何时入园?不入园企业何时关闭?针对行业和企业关心的这些问题,中国化工报独家采访了山东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办公室综合规划组组长岳文胜。
保留多少?
争取将化工园区(集中区)由239个缩减到100个以内
山东是化工产业大省,全省化工生产企业950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505家,各项经济指标均占全国的1/5左右。为解决部分化工企业安全、环保、能耗不达标,空间布局不够合理,“化工围城”“化工围村”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从2015年底开始,山东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提高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促进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活动,并对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论证确定拟保留的化工园区。
去年以来,山东省已停产整顿1000家化企,正在整顿2500家化企,同时山东省不再审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低于1亿元的化工项目。
岳文胜介绍说,经过前期的摸底核实,目前全省有化工园区(集中区)239个,对于拟保留的园区,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各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审查论证,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并报山东省化工转型办公室备案;认定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文件公布化工园区名称、规划布局范围。
“下一步,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要求,我们将组织各市研究化工产业定位和调整优化规划布局,逐步规范设立化工园区,争取将化工园区(集中区)由239个缩减到100个以内。需要重新调整规划的化工园区,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规划论证工作并确认公布,逐步扭转化工产业布局不合理、化工园区散乱的现状。”岳文胜表示。
保留园区应具备什么条件?
淄博为何此次只报了2个园区?
东营为何此次只报了3个园区?
需要四大基本条件
齐鲁化工区整合了“一区四园”,东营打造3园区的临港石化产业基地,还有若干重点企业园区
近日,山东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办公室公布了全省首批确认保留类化工园区名单,共22家,包括青岛(2个)、东营(3个)、淄博(2个)、潍坊(8个)、烟台(1个)、日照(2个)、菏泽(4个)。目前,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潍坊、济宁、菏泽等市完成拟保留园区确认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淄博市公布的化工园区只有两家。
一是整合了“一区四园”的齐鲁化工区,该区将重点发展C3、C4、C5/C9、聚氨酯、聚酰胺、氟硅材料六大骨干产业链,努力抓好产业链延伸和拓展,构建上下游配套的产业体系,提高产业关联度。目前,淄博市规定大外环线之内不再保留化工企业,全部进区入园。
二是依托东岳集团建立的山东桓台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重点发展高端含氟聚合物、高端含氟功能膜、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下游高端应用领域产品。
根据此前东营市发布的《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化工产业布局的意见》,东营化工产业发展布局采取“1+N”模式。“1”,即打造1个国家级临港石化产业基地;“N”,即国家级临港石化产业基地之外,符合相应条件的若干重点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建设重点企业园区。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包括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利津滨海新区三个园区。
另据了解,目前各市正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本市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论证确定拟保留的化工园区。
对于此次化工园区的保留标准,岳文胜说,必须符合4个条件:
一是地理位置。严格遵循科学布局原则,化工园区不得位于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南水北调水源保护范围及重点保护区等区域内。
二是安全与防护距离。化工园区边界与人口密集区、居住区、周边环境敏感区域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并设置安全隔离带(绿化带、水系等)。隔离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化工园区边界应设置醒目的界桩,有条件的应进行封闭管理。凡园区内有不符合安全与防护距离要求的村庄、学校等,必须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搬迁。
三是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区域和省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有获得时效内的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评价,有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设计需经有资质的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论证,产业规划应向社会公布,并实施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
四是设施。化工园区内应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热电、环保、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应具备双电源供电条件,以满足有一级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企业的供电需求。化工园区要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关键路段、路口及园区内重要目标和公共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保留的化工园区必须按照原料产品项目一体化、公用工程环保一体化、物流信息传输一体化、安全消防应急一体化、管理服务金融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建设本质安全、绿色环保、生态和谐、产业先进的现代化、智能化园区,发挥园区化在化工转型升级工作中的功能作用,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工作深入开展。”岳文胜说。
哪些化企要搬迁?何时搬迁?
敏感区2018年底以前必须完成搬迁
对于企业关注的“入园时限”等问题,岳文胜表示,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要求,制定计划、完善方案并确定时间进度,推进化工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要加快重点敏感区域内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的进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进入专门的化工园区(集中区)。
“凡在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南水北调水源保护范围及重点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化工企业,2018年年底前原则上必须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需要搬迁的企业如果在3年内完不成搬迁的,要做到‘近限远迁’,明确规划和实施期限,同时不得扩大产能运营规模。”岳文胜说。
岳文胜强调,各市政府要将处于化工园区(集中区)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规模、技术、市场优势,安全环保节能措施较完善的化工企业,认定为重点监测点,原则上不再新增化工产能。对经各市政府重新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内的部分交叉“插花”村居,要采取断然措施尽快搬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第一批拟保留的化工园区
日前,山东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办公室公布了全省首批确认保留类化工园区名单。共有22个。其中青岛2个,淄博2个,东营3个,潍坊8个,烟台1个,日照2个,菏泽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