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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落实粮食面积产量任务

新闻分类:协会资讯来源:发布日期:2021-01-15

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持续巩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16日印发《黑龙江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黑龙江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中指出,要落实粮食面积产量任务,稳定水稻种植面积、适度增加玉米种植面积,确保粮食产量稳定提升。2021年要确保黑龙江粮食总产量1500亿斤以上,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5亿亩以上,其中玉米9000万亩以上、大豆6000万亩、水稻6000万亩。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管护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确保耕地面积不减、粮食产能稳步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严管。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肃查处非法占用耕地违法行为,守住耕地红线。严格执行用地过程中的占优补优原则,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

    坚持全面保护,有序修复。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持续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稳步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主体。各级政府承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稳定粮食作物面积,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意识。

   全面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建设病虫监测网点、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更新改造施药机械,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有害生物科学监测防控能力和农药安全使用水平。

稳定粮食作物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和口粮绝对安全、粮食种植规模基本稳定、耕地耕作层不破坏的前提下,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有序规范引导农业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玉米、水稻、小麦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落实粮食面积产量任务。按照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将粮食面积、产量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粮食作物,稳定水稻种植面积、适度增加玉米种植面积,确保粮食产量稳定提升。坚持适区适种,调优品质结构,引导农民选择适宜机械化收获的玉米品种、亩产350斤以上的高产高蛋白高油大豆品种、适口性好优质抗病水稻品种,释放优良品种增产潜力。全省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专用品种覆盖率要达到85%以上。(金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