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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最低生产计划该定多少?

新闻分类:产业政策来源:发布日期:2022-12-13

1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通知》提出,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完善大宗原材料供给“红黄蓝”预警机制,下达化肥最低生产计划,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促进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但化肥最低生产计划、红黄蓝预警和价格的合理区间缺少量化指标和可操作的细节,化肥价格仍在上涨。

    化肥合理价格区间的制定应考虑成本、近几年均价、农民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成本方面,要考虑成本的变化,既不能让生产企业持续大幅亏损,也不能让企业获得暴利,以保证供应的可持续性;农民承受能力同农产品价格有关,但不能简单地用玉米和小麦价格来替代,而是要同水稻、经济作物等一揽子农产品价格挂钩。以近几年均价作为合理水平较好理解。

    对化肥最低生产计划,笔者提出如下量化建议:

    1.尿素:国内尿素有效产能在8000万吨/年左右,按开工率75%算(产能利用率中等水平),年产尿素在6000万吨左右,在满足国内的供应同时,尚有500万吨以上的出口能力。因此,可以把尿素的最低生产计划设定为5600万吨/年,目标产量为6000万吨/年。

    2.磷矿石:2020年、2021年国内磷矿石(折30%P2O5)分别为8893万吨和10290万吨,2022110月国内磷矿石(30%P2O5)产量为8571万吨。考虑到新能源对磷矿石需求的增长,磷矿石年最低生产计划可设定在10500万吨左右,目标产量11000万吨。

    3.磷肥: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最低生产计划可设定在各1200万吨/年,相当于磷肥的开工率在55%左右。在满足国内供应的同时,尚有较好的出口能力。

    4.钾肥:不需要为国产钾肥设定最低生产计划,主要通过进口来调节。

    为保障化肥最低生产计划的实现,还需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是把最低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企业,并同企业和地方政府签订保供责任状,确保最低生产计划执行到位;二是对完不成最低生产计划的企业,在后期原料保障(包括电力供应)、产能淘汰、限产和出口方面,予以惩戒。三是在触及合理价格区间上线时,触发红色预警,抛售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暂停化肥的出口,直至价格回到合理的区间。

只要上述措施得到明确和落实,那么化肥保供就有了坚实稳定的基础,化肥价格自然也会理性回归。(余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