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肥工业协会信息部职责
新闻分类:协会建设来源:发布日期:2015-12-09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山东省化肥工业协会章程制定本职责范围。
第二条 本部是协会的职能部门,在山东省化肥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促进全省化肥行业的信息交流,为化肥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第三条 调查研究国家对化肥行业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调查分析化肥行业的产业发展趋势、市场变化、技术发展方向等,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向政府和企业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五条 为会员单位及全行业的规划编制、产业升级、技术开发、创优创牌提供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
第六条 参加和组织化肥行业国内外技术信息交流,促进技术合作。
第七条 负责协会会刊《山东化肥信息》编辑部的工作。按照国家统计法规和行业规定的统计核算办法,编制山东省氮肥、磷肥、尿素、磷铵等产品技术经济指标月报和年报。
第八条 负责与中国氮肥网、磷肥网、甲醇网的信息交换和协调工作。
第二条 本部是协会的职能部门,在山东省化肥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促进全省化肥行业的信息交流,为化肥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第三条 调查研究国家对化肥行业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调查分析化肥行业的产业发展趋势、市场变化、技术发展方向等,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向政府和企业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五条 为会员单位及全行业的规划编制、产业升级、技术开发、创优创牌提供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
第六条 参加和组织化肥行业国内外技术信息交流,促进技术合作。
第七条 负责协会会刊《山东化肥信息》编辑部的工作。按照国家统计法规和行业规定的统计核算办法,编制山东省氮肥、磷肥、尿素、磷铵等产品技术经济指标月报和年报。
第八条 负责与中国氮肥网、磷肥网、甲醇网的信息交换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