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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期

新闻分类:化肥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5-02-2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2025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2025年春耕在即,为确保春耕及全年农业用肥量足价稳,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化肥生产保障,稳定能源资源供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共同抓好化肥生产保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最低生产计划;鼓励环保绩效先进企业充分利用生产能力,应产尽产;提高资源型钾肥生产用水供应能力;加强化肥生产用煤供需衔接和铁路运力保障,引导化肥生产企业、煤炭供应企业、铁路参照电煤交易方式签订化肥生产用煤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并由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相关合同登记提供便利服务;保障磷矿稳定生产和磷矿石跨省顺畅流通。中国石油、中国石化要加大化肥生产所需天然气保供力度,所生产硫磺优先供应国内磷肥生产企业。

  二、加强运输协调和产销对接,促进化肥高效流通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有关方面要保障化肥及生产原料水路、公路运输通畅;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化肥加快“下摆”到基层经销网点,确保基层化肥供应不断档、不脱销。铁路要严格执行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加强产销区之间运力协调,特别是保障西南地区磷肥和青海、新疆钾肥外运需要。中国中化、中国中煤、中国供销集团等重点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化肥购销模式,提高产销对接效率和稳定性。

  三、加强化肥储备管理,充分发挥储备功能作用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指导承储企业高效规范落实储备任务,协调解决货源组织、运输调运、资金贷款等方面的困难,督促储备货物按时投放;加强不同层级化肥商业储备衔接配合,在储备规模、品种结构、建储投放节奏等方面实现功能互补。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政策性银行职能作用,加大对化肥储备业务的信贷支持力度。郑商所要为承储企业落实储备任务提供套期保值等专业服务。

  四、加强化肥进出口服务管理,维护进出口秩序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督促指导辖区内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遵守化肥贸易管理规定,优先保证国内供应;协调保障钾肥以及磷矿石、硫磺等化肥生产原料进口运输船舶优先靠港和接卸;提高口岸接运换装效率。钾肥主营进口企业要拓展优化钾肥进口渠道。

  五、加强化肥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有关方面要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测调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化肥打假工作力度,提高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与度。郑商所要加强对尿素期货穿透式监管,完善尿素期货交割制度,优化交割布局,便利企业参与交割,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相关商协会要加强化肥供需和价格信息发布,及时澄清市场谣言;加强化肥领域社会责任和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和成果应用,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化肥保供稳价。

  六、加强农化服务,推进科学施肥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推动有关方面加强科学施肥知识普及宣传和技术指导,集成推广符合科学施肥要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鼓励测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中国中化、中国供销集团等农资流通企业要积极开展统测统配、智能配肥、代施代管等业务,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对保护农民种粮投入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牵头本地区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化肥生产、运输、储备、销售、施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13个粮食主产省要成立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专班,其他省份可视情参照开展工作。

 

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812号,以下简称《目录》),遴选公布了112项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对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一、绿色技术对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至关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近年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绿色技术正是本轮科技竞争的重要领域之一。绿色低碳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影响国际贸易和地缘政治经济格局。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阶段,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碳排放存在强耦合关系。要兼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环境保护,必须依靠科技创新。

  先进适用的绿色技术,需要统筹好创新性、绿色性和经济性。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亟需绿色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来突破传统技术的局限,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与此同时,兼顾经济性是关键的一环。绿色技术唯有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才能被市场广泛接受并迅速推广应用。如果绿色技术仅停留在“高成本、低产出”阶段,无论其绿色性和创新性多么突出,都难以激发企业采用的动力,最终无法形成持续发展的动能。所以我们要推广的绿色技术,不应当是还在实验室中的“工艺品”,而是在现实中已经被切实证明有效的“硬工具”。唯此方能保证绿色低碳技术能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转变为实打实的绿色低碳效能,达到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

  《目录》是加快先进适用绿色技术产业化应用的有效工具。对于广大企业而言,有时并不是不愿意做绿色低碳提升改造,而是找不到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以《目录》的方式推广绿色先进适用技术,有利于大幅降低市场筛选成本,缩短技术商用周期。《目录》综合考量绿色技术的创新性与先进性、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市场应用前景与潜力,经过层层审核遴选出112项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必将促进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在落实“双碳”目标任务中锻造新的竞争优势,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支撑,同时注入绿色新动能,推动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二、《目录》覆盖全面、重点突出

  纳入《目录》的绿色技术主要包括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七大类共112项,与《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的产业类型保持一致,涵盖了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多个方面,能够为相关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是节能降碳产业。主要是推动节能降碳的装备制造、改造升级、绿色转型等相关技术。其中既有覆盖面广、推广后节能效果明显的通用型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如绿色高效三相异步电动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与应用、高效气悬浮离心式冷水机组关键节能技术等。也有推动石化化工、冶金等重点工业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技术,如安全高效低能耗“铁钌接力催化”氨合成成套技术、复杂难处理铜精矿高效短流程低碳清洁冶炼技术等。还有为交通工具提供绿色动力的先进装备制造,如氢能轨道交通用燃料电池动力系统、船用LNG燃料供应系统等。

  二是环境保护产业。主要是推动环境保护的装备和原料材料制造、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技术。其中有的是污水处理先进装备和技术,如污水低碳脱氮关键技术与装备、非蒸发结晶零排放资源化技术等。有的是烟气处理先进装备和技术,如大型炼钢转炉一次烟气超净排放装备系统与应用、无缝集成SCR的循环流化床烧结(球团)全工况烟气超低排放技术等。有的是土壤污染治理先进装备和技术,如盾构渣土高效化处理技术、污染场地原位靶向注入修复关键技术与装备等。

  三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主要是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装备制造、项目活动等相关技术。其中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主要是提升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水平、实现高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如餐厨厨余垃圾高效热水解技术与装备等。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活动方面,则涵盖了污水、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以及大宗工业固废等多领域资源化先进技术,如啤酒高浓废水与市政污水协同处理减污降碳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金铜冶炼含砷废渣综合利用技术、多源大宗工业固废物相重构及规模化道路利用关键技术、废旧锂离子电池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等。

  四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主要是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装备制造、相关设施建设运营、项目活动等相关技术。其中既有大容量高效储能装备制造技术,如百兆瓦级先进压缩空气储能技术、规模化熔盐储能技术等;也有促进能源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综合能源系统技术,如基于构网型储能的纯新能源电力系统构建及示范运行关键技术、光储直柔园区/社区微电网技术等;还有推动传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技术,如低阶煤低温热解旋转床分质转化清洁高效绿色综合利用技术、废锅流程干煤粉加压气化技术等。

  五是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主要是服务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的相关技术。

  六是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主要是推动提升建筑、交通、环境、信息等基础设施绿色化程度,助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相关技术。建筑方面,主要是推广使用后能够节约建材、提升建筑质量、促进建筑运行节能减排的技术,如新型装配式组合结构及配套技术体系等。交通方面,主要是减少轨道交通运行能耗、桥梁绿色建造以及交通绿色管理等技术,如城市轨道交通高效空调系统关键技术研究等。环境基础设施方面,主要是提升管网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废弃物处理,包括DMA分区计量漏损分析系统、“一站多能”半地下式干湿双进料厌氧发酵技术等。信息基础设施方面,主要是结合智慧化、智能化降低数据中心能耗、提升系统性能的技术,如基于大数据和AI的云网基础设施智慧节能技术等。

  七是绿色服务。主要指为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相关技术。

  三、《目录》结构清晰、实用性强

  与上一版《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0版)》相比,本次《目录》在保持体例、架构、内容总体连续稳定的同时,新增了每项技术的应用案例,列举了该项技术在规模和行业上有代表性的具体案例,包括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节能减碳量、资源节约量、污染物减排量等生态效益,每项技术的应用场景和应用效果更加明确,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理解该项技术的市场应用前景和潜力,进一步增强了《目录》的指导性和实用性,有利于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目录》按照《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明确的产业类型对遴选出的技术进行归类,技术适用产业类别清晰全面,确保了相关政策文件的一致性,便于各地方、各部门制定完善相关产业支持政策举措,提高《目录》使用效果,促进形成各方支持政策合力,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目录》还详细介绍了每项技术的工艺流程,阐明了各主要环节具体做法及效果,列明了相关工艺运行参数和装备性能参数,供大家了解该项技术的核心内容。

  《目录》的印发,必将加快一批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张英健、木其坚)

 

山东化工园区扩区调区规范化常态化 


1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最新修订的《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调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即日起试行,并明确2022年10月25日印发的《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这意味着该省化工园区扩区调区将实现规范化、常态化。

在刚刚过去的2024年,山东省有22家园区公示扩区调整,加上2023年扩区的12家园区,在办法试行期间,全省扩区调整园区达到34家,总面积达到314.49平方千米。这些园区获批后,在该省现有84家园区中,将有超四成园区实现扩区增容。

用地需求迫切,试行扩区增容

“十三五”以来,山东实施化工产业优势再造,推动原有199家化工园区有序退出至84家。目前这84家化工园区承载了全省70%的化工产业规模,其中27家园区产值过百亿元。2021年化工行业进入强景气周期,不少企业加大了项目投资力度,园区可利用面积逐渐减少,部分化工园区已开发面积超过90%,化工园区扩区需求迫切。

面对园区扩区的迫切需求,2022年10月发布的《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化工园区扩区需要满足园区管理考核综合评分不低于80分、园区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园区总营业收入的60%以上、园区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等12项具体条件。

按照试行办法,2023年以来山东共有10批34家园区扩区调整,其中2023年扩区12家,2024年扩区22家,34家扩区调整园区合计新增面积28.3平方千米,原来未划入园区的部分化工重点监控点,通过并点规划纳入园区范围,形成“一园多区”格局,解决了原来位于监控点的企业无法新上项目、发展受限的问题。

适应政策变化,修订完善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山东化工园区的扩区审批“前慢后快”,其中1月份有4家园区扩区,此后戛然而止,仅在8月12日公示了蓬莱化工产业园扩区调区情况。到了四季度扩区审批又骤然加快,10至12月份共落实了四个批次17家园区。

专家分析,这与近期各级产业政策变化有关。

山东省化工行动办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近年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战略在山东推进实施,国家和山东省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园区扩区调区面临着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

同时,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已超过5年,随着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部分园区可利用土地已近饱和,特别是省政府批复各市国土空间规划后,园区扩区调区需求明显增加。为适应新的形势变化要求,做好政策有序衔接,依法依规开展园区扩区调区工作,亟待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2024年6月份开始,山东省化工行动办即着手修订扩区调区管理办法,形成初稿后又3次征求省直部门及各市化专办和化工园区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71条,研究吸纳后形成新《办法》。

扩区调区分列,扩容挖潜并重

新《办法》将扩区条件由原来的12条增加至16条,坚持“非必要不扩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扩区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将扩区和调区进行了区分,单设了调区13条标准。进而对扩区调区后园区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增了化工园区优化整合、化工重点监控点跨区域并入园区等重大政策,推动解决重点监控点发展空间受限问题。

新《办法》要求扩区的园区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85分,满足一定经济指标,即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占园区营业收入的70%以上;已建成投产化工项目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已开发利用面积不低于园区现有可利用面积的80%。原则上具有当年度在建或拟建的省重大项目或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包含储备类)。

新《办法》加强了生态承载力的约束,明确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超过80%;园区现有再生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比例达到35%以上;园区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扩建区域应符合所在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还要求扩建区域原则上应与园区集中连片,扩建区域应纳入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范围。

新《办法》还明确,化工重点监控点并入园区视同扩区,应符合扩区相关规定,须与园区在同一县(市、区)或同一设区市的相邻县(市、区),并入后单个园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片区。

针对调区,新《办法》要求园区调区后须满足最低面积要求,即化工园区建成区连片面积在5平方千米以上,或者规划连片面积在8平方千米以上、建成区面积在3平方千米以上。

不过,面对各家化工园区的扩区愿望,山东省并未单纯扩容,而是分类施策,首先加大园区闲置低效用地、闲置厂房设备的盘活力度,对园区内非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手续不全或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的,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限期关闭退出;对园区内合规的非化工企业,视税收贡献等情况,引导部分企业搬迁出化工园区,为优质化工项目后续落地腾出空间。

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扩容与挖潜并重,才能进一步提高园区“含金量”,继续做强山东化工产业链拉长和稳固的主战场。(刘海军、郝文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