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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2期

新闻分类:化肥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17-12-13

全省化肥价格形势分析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为做好新形势下化肥市场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业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工作的前瞻性,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孙泉副主任带队来山东进行调研,重点对化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流通主要环节和价格形式以及近期化肥市场供求、价格趋势进行分析研判。

孙泉副主任一行在山东省物价局领导陪同下,首先去临沐金正大、史丹利、金沂蒙等企业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了解企业情况。128日在省物价局召开全省化肥价格形势分析座谈会,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孙泉、处长杨青、高级经济师陈林等到会听取汇报、进行研讨。省物价局李东方副局长主持会议,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价格一处、价格监测中心等部门参加座谈会。省化肥工业协会高级顾问杨春升、秘书长谢海素、鲁西化工副总经理刘玉才、晋煤明水化工副总经理彭建军参会。杨春升顾问代表协会全面介绍了山东化肥工业现状,对去年和今年化肥市场的趋势做了系统分析,并回答了领导关心的化肥发展的相关问题。鲁西、明水企业领导,分别介绍了企业情况及对市场的分析。

当前国内化肥产业供给端的主要矛盾仍是优质产能不足、低端落后产能过剩。化肥产能过剩的矛盾虽未彻底化解,但对市场的影响力已经减弱。今年化肥行业运行平稳,走势总体好于去年,但是需求持续低迷,出口下降,市场分化明显,总体弱势行情仍在延续

从山东化肥企业情况看,目前化肥价格虽比去年略有提高,但与煤价变化相比,远未赶上煤价增速。目前的价格水平,少数企业微利,多数企业保本,个别企业亏损。

作为化肥原料和燃料的煤炭价格近期频繁剧烈地提高,是当前化肥市场波动的主因。国家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出台的最严限产、停产令则给市场预期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氮肥市场价格的天花板是粮价,粮食价格不升高,肥价难有上行空间。氮肥价格的地板是煤价,煤价不降低,开工率再低,肥价也降不下来。现在天花板低、地板高,市场可操作空间十分狭窄。希望国家尽早理顺化肥工业管理体制,管好煤炭、磷矿石、硫磺、氯化钾等原料价格,按照市场规则由前向后逐级理顺下游产品价格,为化肥市场的复苏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            (协会信息部)


 

化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蓝皮书发布

 


1124日,《化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研报告》蓝皮书在京正式发布。为在新时代深入推进化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走”出来的经验和方略。蓝皮书系统梳理了化肥行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典型经验,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宏观政策制定者、有关管理部门、协会组织等提出了8项政策建议,以加快化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

  蓝皮书提出:化肥问题不仅涉及粮食安全问题,更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问题,其重要地位和优先位置在当前国内主粮供应已基本充足的情况下被人为低估;化肥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前正稳步扎实推进,取得了很多成果经验,但受内忧外患制约,改革遇到了诸多困难和阻力;政策助推化肥业改革,可以从完善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去产能、支持发展新型肥料、助力拓展农化服务、扶持“走出去”、促进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扶持民族钾肥工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等多个方面入手。

国内化肥产业供给端的主要矛盾仍是优质产能不足、低端落后产能过剩。目前,氮肥行业先进煤气化技术仅占30%左右;磷肥行业的低品质磷矿利用、磷石膏综合利用等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缓控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占比仅有10%左右。因此,肥料供给侧改革的中心工作应放在提高优质产能的比重、出清一批“僵尸企业”和落后产能方面。

在行业转型的关键期,一批龙头企业在化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率先发力。化肥企业的供给侧改革实践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一是淘汰落后产能;二是提高肥料利用率;三是实施多元化战略,进行结构调整;四是借“一带一路”契机加快“走出去”;五是加大环保投入,适应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要求;六是开展产业协作,抱团发展。

调研中,众多化肥企业向调研组提出完善化肥产业政策的相关建议,尤其是肥料登记、天然气价格、公路“治超”、复合肥出口关税、新型肥料市场监管等问题成为企业反映的焦点。针对九龙治水、令出多门的问题,管理部门在宏观层面还应加强管理衔接和沟通合作,探索联动机制,破解产业政策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针对去产能的问题,下一步要着重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化肥产能置换方案,助力先进产能发展壮大;针对新型肥料发展的问题,管理部门对“新型肥料就是肥料里的新材料”的立场是基本一致的,今后将进一步加以落实。化肥行业当前处境尴尬,但其实它的价值和重要地位没有也不会改变,任何妖魔化化肥产业的言行都是不科学的。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理念、新举措,化肥行业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探索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如何把小农户联合起来、为其提供更好的农化服务,加快“走出去”步伐开辟“一带一路”新市场。

                (吴俊生 刘全昌)


 

  龙头化肥企业联合发声 蓝皮书提出八大建议

 


一、关于完善化肥产业政策体系的建议:第一,以政府委托行业协会的形式,加快制定准入门槛,确定氮肥、磷复肥、钾肥等各自的起点规模(经济规模),以此作为核准新项目、评估老项目的关键指标和评判依据。第二,制定科学系统的技术系列,提供权威的技术准入清单。第三,支持引导龙头肥料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其进一步发展壮大。第四,大力支持行业内、产业链间的联合与协作,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第五,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能效和环保政策,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第六,制定完善的化肥产业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二、关于将淘汰化肥落后产能纳入国家去产能整体战略的建议:第一,建议比照国家出资1000亿元强力助推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的政策安排,国家出资100亿元作为启动基金,带动化肥产业投资300亿元以上,支持化肥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第二,将化肥去产能工作与技术改造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同步推进。第三,探索在化肥企业搬迁和园区整治工作中协同去产能的工作机制。第四,在当前化肥行业排放量和用煤量“双限”(即总量控制)的情况下,去产能工作要积极探索产能置换的可行性。第五,化肥行业管理部门从产业准入、资源配置、安全环保、能效物耗、市场监管等方面入手,制定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标准,并严格公正执法,让领先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落后产能企业自然淘汰消亡。

  三、关于大力支持新型肥料发展的政策建议:第一,建议国家将新型肥料产业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出台优惠政策,成立专项基金,对新型肥料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给予政策护航和资金支持。第二,鼓励以问题为导向,加快高效、生态、节水、保地的优质功能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对企业在研发配套资金奖补、产品生产、运输、税收等方面给予多方支持。第三,以示范试点带动,对使用新型肥料的种植户加大奖补支持力度,促进新型肥料的推广应用。第四,从制定标准规范入手,加强对新型肥料发展的规范引导。

  四、关于助推化肥产业“走出去”的政策建议:第一,建议国家以取消三元复合肥的出口关税为突破口,最终实现放开所有肥料产品的出口关税,并允许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钾肥原料、出口三元复合肥成品。第二,对化肥产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给予财政、税收、资本金、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形成国家与产业风险共担的机制。第三,对海外投资提供税收优惠。第四,支持化肥行业联合协作、“抱团出海”,以技术、资本、渠道、服务和品牌等为纽带,集聚各方优势资源,形成合力编队,共同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开拓海外市场。第五,支持引导国内天然气路线氮肥产业和新型肥料产业先行“走出去”。

  五、关于大力支持化肥企业开展农化服务的建议:第一,政策支持化肥企业开展农化服务。可以通过税收减免、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肥料企业开展此类活动。第二,对化肥企业在农化服务方面的创新实践给予支持。第三,鼓励支持化肥企业开展土壤调理修复。化肥业界认为,土壤修复和污染治理应该是一项公益事业、一项国家行动,应加快构建“谁污染、谁治理”与“企业主体、国家与社会多元买单”并行的工作机制。第四,鼓励龙头化肥企业向农业产业链的终端拓展延伸。化肥企业介入农业产业链越深,就越有动力和积极性去开展好农化服务。

  六、关于促进化肥产业资源保护性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建议:第一,建议参照煤炭开采总量控制的制度设计,对磷、钾等重要战略性资源设定年度总量控制,实行有计划、有节制的开发利用,保护性开发利用这些宝贵资源。第二,大力支持循环经济模式创新和推广。如氮肥行业零排放技术方案、磷肥行业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方案、盐湖卤水的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方案等。第三,升级能效领跑者制度和应用规格。建议将这项制度从行业性、民间性升级为政府主导、具有强制性,作为行业评优汰劣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四,加大“三废”综合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磷复肥行业的磷石膏处理是一个棘手问题。建议国家加大对磷石膏综合利用相关研究的投入,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相关的课题研究。

  七、关于国家支持民族钾肥工业发展的建议:第一,对钾肥产品的运输实行优惠政策。第二,国家要统筹控制进口钾肥的时间节奏、数量与价格,确立优先使用国产钾肥满足国内农业需求的原则,避免盲目进口和国内无序竞争。第三,要统筹好国产钾肥与进口钾肥的储备。目前国家对进口储备进行补贴220/吨,导致了不公平竞争和对国产钾肥企业的打压,建议国家对国产和进口肥等比例仓储并补贴,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第四,国家要对民族钾肥工业实行扶持的税收政策,使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第五,积极支持中国钾肥企业“走出去”。第六,加快标准修订、提升钾肥质量要求、减少低端无效供给,积极引导并支持科学平衡施肥、提高氮磷钾肥中钾肥的比例。

  八、关于加强化肥市场规范管理的建议:第一,建议工商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肥料产品的抽检监督力度,从快从严查处一批假冒伪劣和傍名牌的典型案例,在全国全行业形成震慑力,让不法分子不敢再触碰法律的红线。第二,建议国家加大肥料企业商标的监管力度,对知名和骨干肥料企业的商标给予重点保护。第三,科学设计制定化肥等农资产品招投标制度,铲除画地为牢、地块分隔、地方保护的土壤。可以探索全国统筹农资产品的招投标机制。第四,建立完备的肥料产品、尤其是新型肥料产品的标准体系,为管理部门加强监管、为加强行业自律提供依据和准绳。


 

国家安监总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山东化工园区12条认定标准

 


(一)建成区连片面积在5平方千米以上,或者规划连片面积在8平方千米以上、建成区面积在3平方千米以上。    

(二)已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并与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    

(三)具有批准时效期内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报告。    

(四)远离所在城市主城区,不处于主城区主导风向上风向。    

(五)园区内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符合国家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市或县(市、区)政府已编制规划并承诺2020630日前完成搬迁的,视为符合条件]    

(六)采用集中供热(不需要供热的特色园区除外)。    

(七)具备集中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819-2002) 一级A标准规定的指标要求及有关地方标准要求。园区入河(入海)排污口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污水排放不影响受纳水体达到省政府确定的水质目标。    

(八)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九)设有集中的安全、环保监测监控系统。    

(十)按环评批复要求设有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正常运行。    

(十一)没有受环保限批、挂牌督办,以及限期整改未完成等事项。    

(十二)根据规划建设的产业情况和主要产品特性,配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力量。



 粮食作物化肥用量趋于稳定

 


日前,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化肥利用效率(肥耗)评价报告》。

一是对 20002015 年全国 11 种主要农作物的化肥利用效率进行了趋势性分析。结果显示:主要粮食作物的肥耗水平趋于稳定,小麦、玉米、水稻的肥耗水平分别在 65 /千克、50 /千克、45 /千克上下波动;主要油料作物肥耗水平近年有缓步上升趋势,2015 年花生、油菜籽、大豆的肥耗分别为 85 /千克、115 /千克、60 /千克;甘蔗、棉花、苹果等经济作物肥耗上升趋势较为明显。

二是对 2015 年各省落实“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全国总体上化肥使用总量增速降至 0.4%,达到年度目标(1%以内),各省在化肥减量方面结果差异明显。有 9 个省份化肥使用总量和强度实现双减;3 个省份总量减少、强度上升;5 个省份总量增加、强度下降;14 个省份总量和强度双增。其中湖北省对减量的贡献最大,使用总量减少 14.4 万吨。

三是对相同作物在不同省份种植的肥耗情况进行了对比,将各类作物的主产区划分为肥耗高、中、低三个层次,可以作为未来种植业结构调整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