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期
新闻分类:化肥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2-04-18
省发改委等9部门《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 要)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严控两高、优化其他”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两高”项目管理,提高科学化、精准化、精细化水平,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制定了《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两高”项目提级审批和窗口指导工作指南》,有关事项摘要如下:
一、准确理解“两高”项目范围
凡是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新建(含改扩建,下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属于“两高”项目。沿黄重点地区严控“三高”项目范围中的“两高”项目范围以《目录》为准。企业对是否为“两高”项目存在疑义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二、准确适用“五个减量替代”
(一)准确把握“五个减量替代”适用范围。
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其中,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未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心设备拆除新建和产能整合,下同),按规定实施搬迁入园或单纯异地搬迁(不含产能整合,下同)未增加产能的项目,不用制定“五个减量替代”方案;但项目增加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的,须进行等量或减量替代,制定替代方案。
《目录》新增加的“两高”项目,其“五个减量替代”自鲁政办字〔2022〕9号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其中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比例和具体政策执行时间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两高”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减量替代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2〕93号)规定执行。
(二)准确把握产能替代有关要求。
磷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规定,产能替代比例不低于1:1。
氮肥行业新建项目,按照鲁政办字〔2021〕57号文件规定的产能替代比例执行,替代比例为1:1.05。
乙烯、PX、煤制甲醇、煤制烯烃(乙烯、丙烯)、煤制乙二醇、醋酸等其他“两高”项目不实行产能替代。
依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59号)暂停的项目,在暂停前落实了煤炭、产能替代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按当时政策规定的替代比例执行;不在鲁发改工业〔2021〕59号文件暂停之列的项目(2021年1月23日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未依法依规落实煤炭、产能替代,需要整改补齐产能指标的,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立项节能审查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面违规“两高”项目处置方案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624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技改立项产能替代方面违规“两高”项目处置方案的通知》(鲁工信改〔2021〕180号)规定,以项目立项时有关政策规定的替代比例执行。鲁政办字〔2021〕57号文件印发之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产能置换政策规定落实了产能替代的,按公示公告的产能替代比例执行。
(三)合理确定替代来源。
新建“两高”项目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替代源原则上限于规上企业,但替代源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公示公告的“两高”行业清单(企业或项目)且数据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可验证的,可不限于规上企业。
(四)严格落实替代方案。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替代方案,不得弄虚作假、批小建大、批少建多。有关替代方案审核部门,要组织方案落实情况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产,已经投产的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能耗、煤耗替代方案审核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产能替代方案审核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替代方案审核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
三、准确把握“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总量只减不增
四、准确把握窗口指导和提级审批的关系
对新建煤电、炼化、钢铁、焦化、水泥、轮胎6类“两高”项目的立项实行提级审批,由省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 对其他新建“两高”项目履行省级窗口指导程序,由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窗口指导意见,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根据窗口指导意见和项目管理权限办理立项手续。
五、有效提高“两高”行业信息化精准化监管水平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整合各部门有关装置、产能、产量、能耗、煤耗、电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税务等数据信息,加强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打通各环节堵点、卡点,建设全省“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实现“两高”行业企业数据实时在线监测,并通过数据共享、交叉验证、综合比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能耗、煤耗、碳排放监测与评价体系,开展企业能耗、煤耗、碳排放核算评价工作。全省“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实行省、市、县(市、区)、乡(镇)、企业分级分层管理。(2022年3月31日发布)
山东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在“十强产业”中,明确全省高端化工要壮大产业规模,做强产业体系,计划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500亿元左右,占全省化工行业比重超47%,初步构建优势产业突出的高端化工现代产业体系。计划在高端化工行业开展“五大行动”,包括实施产业链生态构建攻坚行动,推进化工园区对标提升攻坚行动,强化落后产能压减整合攻坚行动。
山东《绿色低碳转型2022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绿色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700万千瓦,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
针对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提出如下任务:
1、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加大落后产能压减淘汰力度,紧盯任务目标,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全年整合退出地炼产能740万吨、焦化装置产能115万吨,推动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产能应退尽退。在强化落后产能压减整合攻坚行动中,化肥行业要压减合成氨产能31万吨,淘汰固定床气化炉110台。
2.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四个区分”要求,对“两高”行业进行动态化监管,对新上“两高”项目实施省级窗口指导并严格执行“五个减量替代”。出台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3. 加大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力度。4月底前,出台全省“两高”项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制定“两高”项目能效核定标准。开展工业技改提级行动,设立“技改专项贷”,推进“万项万企”“百园技改”,完善技改服务“一对一”诊治机制,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超过1万个,工业技改投资突破5000亿元。创建国家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区,继续支持淄博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4.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3月底前出台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工程,加快释放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充分发挥省级国有资本在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功能作用,5月底前,完成省环保发展集团注册登记工作。推进济南、青岛、淄博三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力争建设10家左右生态工业园区。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开展10个左右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并给予奖补。遴选6家左右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
山东实施化工园区对标提升攻坚行动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十强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在《山东省高端化工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中,明确推进化工园区对标提升攻坚行动,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到2022年底园区化率达到40%,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80%以上。
《行动计划》提出,要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对标提升。认真落实《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全省84家化工园区在国内外优选对标园区,逐园作出对标提升实施方案,建立对标提升项目指标体系,细化量化达标评估机制,全面提升化工园区整体发展水平。举办化工园区管理业务培训交流活动,利用行业专家资源,围绕园区项目管理、安全应急、智慧建设、标准宣贯等,加强园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园区规范化建设。督导化工园区加快完善公共管廊、专用道路、水电热气、消防、停车场、防洪、实训基地等设施建设,健全边界封闭系统,全面夯实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用工程保障能力。指导园区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坚决退出淘汰类产能,严格控制限制类产能,通过对用地、用电、用水等资源要素配置实行差别化政策措施,倒逼企业转型发展。
深入开展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与化工园区建设深度融合,以数据治理和集成应用为重点,提升园区综合管理智能化水平,增强园区数字化运营能力。指导园区建立与数字化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提高园区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
为落实《行动计划》,该省将制定化工园区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四个一批”行动,做大做强一批优势园区,做专做精一批特色园区,优化提升一批潜力园区,退出转型一批不合格园区。(刘海军)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围绕创新发展、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数字化转型、绿色安全五大目标进行了具体部署。
1、确保化肥稳定供应
《意见》原文:加强化肥生产要素保障,提高生产集中度和骨干企业产能利用率,确保化肥稳定供应。
解读:化肥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保证化肥稳定供应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去年以来,国际化肥市场价格飙涨,价格创近年来记录,化肥市场出现供应紧张局面。《意见》指出要加强化肥生产要素保障,同时提高产业集中度,这是维护化肥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着力点所在。
《意见》原文: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国际钾盐等资源开发合作。加强国内钾资源勘探,积极推进中低品位磷矿高效采选技术、非水溶性钾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开发。
解读: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钾肥需求国之一,同时也是贫钾国家,目前仍有50%-60%的钾肥依赖进口。针对此,应采取国内国际并举的措施,保障钾肥供应。国内加强技术攻关,促进国产钾肥上量,国际上一方面要统筹进口,另一方面要加强国际合作,加快海外找钾步伐。
2、提高化肥绿色产品占比
《意见》原文:提高化肥、轮胎、涂料、染料、胶粘剂等行业绿色产品占比。鼓励企业提升品质,培育创建品牌。
解读:绿色农业呼唤绿色肥料,《意见》提出要提高绿色产品占比,吹响了化肥行业绿色转型的冲锋号,未来绿色产品发展空间巨大。
3、严控磷铵新增产能
《意见》原文:严控炼油、磷铵、电石、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产能,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解读:化肥产业高质量发展亟待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意见》明确指出要淘汰落后产能,同时严控磷铵新增产能,有助于优化磷肥产业布局,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4、科学布局产业结构
《意见》原文: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长江、黄河流域石化化工项目科学布局、有序转移。
解读: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分布大量化肥企业,顺应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将是化肥行业未来进行科学布局的重要遵循。
5、推进磷石膏资源化利用
《意见》原文:多措并举推进磷石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稳妥推进磷化工“以渣定产”。
《意见》原文:推动石化化工与建材、冶金、节能环保等行业耦合发展,提高磷石膏、钛石膏、氟石膏、脱硫石膏等工业副产石膏、电石渣、碱渣、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解读:磷石膏处理是世界性难题,也是磷复肥行业心腹之患。多措并举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将是磷复肥企业必须完成的任务,关系到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6、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
《意见》原文:打造3-5家面向行业的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中小化工企业借助平台加快工艺设备、安全环保等数字化改造。围绕化肥、轮胎等关乎民生安全的大宗产品建设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产业链监测、精益化服务系统。
解读:数字化转型将是传统产业创新的重要引擎,化肥作为关乎民生的大宗产品,通过互联网改造并提升整个产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率,进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
“十四五”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将加速石化化工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我国由石化化工大国向强国迈进。
具体来看,细分目标集中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加快创新发展,到2025年,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5%以上。突破20项以上关键共性技术和40项以上关键新产品。
二是调整产业结构,大宗化工产品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乙烯当量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化工新材料保障水平达75%以上。
三是优化产业布局,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形成70个左右具有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到2025年,化工园区产值占行业总产值70%以上。
四是推动数字化转型,石化、煤化工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生产装置自控率95%以上,建成30个左右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0家左右智慧化工示范园区。
五是坚守绿色安全,大宗产品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明显下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十三五”降低10%以上,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我国是石化化工大国,但行业创新能力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绿色安全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十四五”时期,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将进一步加快,产业发展模式正在从以规模扩张为主的产能建设转向以“精耕细作”为主的精细化、专用化、系列化细分市场拓展渗透。
当前,安全环保已成为业界坚守的从业生存底线和发展基本要求。同时,以绿色循环低碳为基本特征的化工园区逐步成为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腾挪发展的主要载体。
聚焦创新发展、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等6个重点难点,《意见》提出了六大重点任务。其中,在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创新机制、攻克核心技术、实施“三品”行动等措施,将加快重要装备及零部件制造技术攻关,开发推广先进感知技术以及过程控制软件、全流程智能控制系统、故障诊断与预测性维护等控制技术,增强创新发展动力。
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意见》强化分类施策,科学调控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传统化工行业产业规模,有序推进炼化项目“降油增化”,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同时,优化烯烃、芳烃原料结构,加快煤制化学品、煤制油气向高附加值产品延伸,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意见》强调发挥碳固定碳消纳优势,有序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进炼化、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以及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示范。同时,发展清洁生产,构建全生周期绿色制造体系,并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