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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2期

新闻分类:化肥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1-12-13

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努力做好氮肥保供稳价工作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理事长顾宗勤在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七届三次理事会上的讲话摘要

 


2021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氮肥市场大幅波动,价格水平跌宕起伏,管控措施频繁出台,历史罕见10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对煤炭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煤炭价格回落,氮肥市场逐渐回到正常价格水平。化肥市场的大起大落引起了国家政府各部门领导的强烈关注,要求要大力做好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一、1-10月的行业运行情况

一是氮肥产量同比基本持平。1-10月份累计,全国合成氨产量4897.2万吨,同比增长0.3%;氮肥产量3491.0万吨,同比增3.0%;尿素产量4661.9万吨(实物量),同比下降1.6%

二是出口增长较快。据海关统计,1-10月份我国氮肥出口601.4万吨(折纯),同比增加22.1%,进口16.8万吨(折纯),同比减少16.9%1-10月份我国尿素出口476.4万吨(实物量),同比增长18.4%,进口5248.1吨(实物量),同比增长325.7%

三是国内氮肥、尿素表观消费量略有下降。据统计,1-10月份我国氮肥表观消费量2906.3万吨(折纯),同比减少0.3%;尿素表观消费量4186.0万吨(实物量),同比减少3.5%

四是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1-10月份无烟煤平均到厂价1310/吨,同比增长407/吨,涨幅45.1%;烟煤平均到厂价899/吨,同比增长281/吨,涨幅45.5%

五是氮肥价格明显提高。1-10月份,尿素累计出厂价2275/吨,同比上涨634/吨,涨幅38.6%;商品液氨平均出厂价3588/吨,同比增长40.6%;氯化铵平均出厂价758/吨,同比增长52.8%。硝酸铵平均出厂价2144/吨,同比增长20.5%。氮肥企业生产的精甲醇平均出厂价2438/吨,同比增长42.7%

二、国内外氮肥形势分析

国际方面:自今年以来,尤其是9月份以后,国际能源价格节节攀升,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油价上涨65%,达到83美元/桶左右,煤炭价格美国上涨400%,达到270美元/吨,电价欧洲上涨5倍,天然气价格欧洲不同地区上涨4-10倍不等,达到约30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大约相当于石油180美元/桶)。这些数据表明,世界“能源危机”已经来临。能源价格攀升无可避免影响国际氮肥生产,例如,荷兰11月天然气价格为31.875美元/百万英热单位,是去年同期价格(4.78美元/百万英热单位)的6.66倍,当地企业生产1吨合成氨需要35个百万英热单位天然气,再加上140美元/吨的碳处理费,生产每吨氨需要支付的天然气费用达1255.6美元。为降低成本,当地氮肥企业不得不减少合成氨产量(减产约40%以上),通过进口氨勉强维持氮肥生产。受此因素影响,全球氮肥价格大幅上涨。11月份,印度公开招标,尿素价格在980美元/吨,目前个别地区甚至超过1000美元/吨,达到历史最高点。

国内方面:10月份,煤炭价格飙涨,尽管经过国家频频出手调控,价格有所回落,但未来煤炭供应和价格还是变数。同时,由于国际天然气价格暴涨,进口LNG数量减少,国内天然气价格也呈上涨趋势。根据氮肥企业反映,目前12月、明年1月的供气合同仍然没有签订,价格将根据当时的竞拍交易价格确定,气价上涨将是必然趋势。电价方面,国家自1015日起允许高耗能企业电价不再受上浮20%限制,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提高电价涨价上限,氮肥企业的用电成本将会大幅增加。

农业部预测,明年全年用肥需求5150万吨,与往年持平。其中明年春耕用肥2300万吨,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冬明春超播1亿亩农作物。另外根据近几年的工业消费数据看,工业用氨的消费占总量22%左右,每年增长率一般在6%,因此,明年氮肥的需求总量将是增加的。据工信部预测,春耕期间(11-3月)5个月,氮肥需求900万吨,平均每天需要14万吨,将缺口90万吨;磷肥需求800万吨,缺口80万吨;钾肥需求600万吨,缺口235万吨。要保证满足农业需求,化肥行业任务十分艰巨。

三、下阶段的工作重点

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能源形势和氮肥市场,以及不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挑战,全行业必须坚定信心,团结一致,聚焦重点,持续发力,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首先,我们始终要把“保供稳价”当作氮肥行业第一要务。下阶段,我们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通知精神,努力创造外部条件,落实氮肥生产用煤和天然气的供应;积极争取用能指标、环保排放指标,尽可能少限产或者不限产。企业要善于利用“窗口期”,千方百计提高产能利用率,开足马力,多产化肥。同时,企业要积极稳住氮肥市场价格,不搞囤积居奇,不搞炒买炒卖,不哄抬物价,使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另外,为了搞活市场,建议国家合理安排出口,淡季给予部分企业出口的经营权,允许部分氮肥产品出口。用肥旺季,应优先满足国内供应。氮肥企业要听从有关方面的指挥和安排,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更要带头扛起责任。

为了进一步落实“保供稳价”工作,最近,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成了化肥生产协调保障工作专班,要求氮肥等协会每周向该专班汇报重点化肥生产市场等情况。我们希望氮肥企业将有关生产市场等情况及时向我们反映。

第二,扎实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十三五”期间,氮肥行业的重点任务是“减排”工作。“十四五”期间,“节能”将成为行业的发展主题,在当前“双碳”战略下,节能降碳的重要性显得更为突出。氮肥企业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改造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为了促进节能降碳工作,目前国家发改委有关单位正在筹划一批制造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专项,氮肥协会已与其多次沟通,呈报了煤气化增加半废锅、等温变换、气头大化肥改造等5个方面的技术改造项目,争取得到国家的支持,以期提高氮肥行业的技术水平。

第三,继续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能耗限额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对于落实节能政策措施,激发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活力,实现经济效益和资源环境效益双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阶段,协会将继续做好合成氨、甲醇、尿素、硝铵和碳铵等5种产品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通过标准引领行业低碳发展。同时,发挥团标委的作用,制定一批行业急需的、引领性的团体标准,规范氮肥、甲醇行业“十四五”健康发展,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

第四,努力提升行业安全环保水平。安全环保是保障氮肥正常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底线。全行业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坚持识别大风险、消除大隐患、杜绝大事故,进一步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抓实抓细安全环保各项工作,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要保持严抓严管的强劲态势,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标本兼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注重把安全环保工作与生产经营结合起来考虑,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国家发改委:不将化肥生产企业作为高能耗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化肥生产用煤用电用气需要。通知提出煤炭企业要增加化肥生产用煤供应,严格兑现已签合同,积极补签化肥用煤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对化肥生产企业实施有序用电,不将化肥生产企业作为高能耗企业;努力增加化肥生产企业天然气供应。

通知要求足额落实化肥生产用煤:

各地经济运行部门要抓紧梳理本地区化肥生产企业用煤供需和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指导煤炭企业与化肥生产企业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中长期合同;对已签订中长期合同的加强履约监管,对年前存在用煤缺口的抓紧组织协调煤源补签合同,并督促化肥生产企业对明年用煤量足额签订中长期合同。

产煤大省经济运行部门要督促本地区煤炭企业及时足额兑现与化肥生产企业已签订的中长期合同,帮助其他省区协调落实补签化肥用煤合同煤源。

煤炭企业要增加化肥生产用煤供应,严格兑现已签合同,积极补签化肥用煤合同。

煤炭企业自办或控股、参股化肥生产企业的,也要签订中长期合同,加强内部煤炭资源统筹调配,确保本企业所属化肥生产企业用煤需要。

加强化肥生产用煤铁路运力保障,对已签中长期合同的化肥生产用煤运输计划与电煤同等优先安排。

通知还要求切实保障化肥生产用电:

各地经济运行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加强电力调度,优化服务方式,支持化肥生产企业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切实保障化肥生产企业用电需求。

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科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对化肥生产企业实施有序用电。

各地在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组织电力市场交易时,可考虑化肥生产作为支农工业的特殊性,不将化肥生产企业作为高能耗企业,具体由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通知强调积极保障化肥生产用气:

各级经济运行部门和天然气供应企业要加强资源调度,优化资源组织,支持化肥生产企业签订供气合同。

供暖季期间,天然气供应企业要严格履行与化肥生产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在保障民生用气前提下努力增加化肥生产企业天然气供应,高峰期尽可能减少对化肥生产企业压减用气量,缩短压减时间,对重点化肥生产企业加大天然气保供力度。

另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化肥生产协调保障工作专班稳定今后一段时期化肥供应的通知》,部署地方建立化肥生产协调保障工作专班,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主动帮助重点化肥生产企业,协调解决影响提高生产开工水平的困难和问题。

通知涉及的重点化肥生产企业范围涵盖尿素、磷铵各70%左右的产能,钾肥90%左右的产能,可以有效保障明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中国化工报)



山东多部门联手:全力保障化肥生产与供应

 


1117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省内情况出发,对今年明春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据了解,今年国内化肥价格明显上行,氮磷钾等主要品种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较大。近期,虽然原料价格波动有所放缓,但整体来看化肥市场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加之即将进入集中冬储备肥期,化肥保供稳价工作仍需要扎实稳步推进。

    《通知》明确七项举措。一是全力确保化肥生产要素供应。优先保障化肥企业原料、能源等生产要素供应,并向保障国内市场供应的化肥企业倾斜。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公司、山东能源集团要敦促所属煤炭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引导本地区煤炭、硫黄、冶炼副产品硫酸等重点原材料供应企业,保障化肥生产企业原材料足量供应和价格稳定。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在采暖季尽量减少对化肥企业中可中断工业用户的压减气量、时间。各电网公司应优先保障化肥生产用电。

    二是着力提高化肥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优先保障产能60万吨/年(实物量)以上重点化肥厂供应国内市场化肥的生产用能指标及能源供应,对存量化肥产能在煤炭消费控制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新增产能要根据批复产能足额增加煤炭消耗指标,允许化肥企业开足马力生产。

    三是切实强化储备调节作用。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重大影响时,及时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申请动用化肥储备。有关化肥储备承储企业要根据政府宏观调控部署及时投放化肥储备,增加市场供应。各地海关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进出口化肥实施法定检验、对进口化肥给予通关便利。

    四是保化肥运输配送高效畅通。铁路部门要保障供应国内的化肥生产原辅料及成品运输以及国家和省级化肥商业储备承储企业化肥调运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保障化肥等农资水路、公路运输通畅。航运企业应积极保障进口化肥运输需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加大在重点产粮区的运销备肥力度,服务农业生产需要。

    五是加大化肥市场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化肥市场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六是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供销合作社要向农民普及科学施肥知识,倡导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技术和缓控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支持发展肥料统配统施等专业化服务,提升施肥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和肥料利用率,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七是合力加强化肥市场调控。高度重视化肥生产供应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发挥化肥对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 (丁佳惠)


 

山东开展“两高”行业调查摸底工作

 


为准确、完整、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摸清“两高”行业底数实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山东省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开展“两高”行业全面调查摸底工作。计划利用30天时间,彻底摸清全省“两高”行业企业底数实情,确保做到实时准确掌握、一个不漏,实现“两高”行业管理清单化、精准化、精细化。

调查摸底内容包括:全省16个“两高”行业企业及其主要生产装置、主要产品及产能等情况,2019-2021年企业主要产品产量、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营收、利润、税收、职工人数等数据。

16个“两高”行业包括:煤电、炼化、焦化、钢铁、水泥、铁合金、电解铝、甲醇、氯碱、电石、醋酸、氮肥、石灰、平板玻璃、建筑陶瓷、沥青防水材料。“两高”行业企业是指有16个“两高”项目的企业。

调查摸底采取各市自查、“四进”核查、部门联审的方式,以136个县(市、区)和16个市“四进”攻坚“两高”项目专项督导组为核心力量,分行业配备150名左右相关专家,现场查阅资料、查验设备,逐个企业进行核实。

1230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结合“两高”项目专项督导组核查情况,对“两高”行业企业名单和有关数据进行联合审查,对督导组核查结果有疑义的,立即组织现场复查,最后形成调查摸底报告专报省政府。(协会信息部)


 

山东化肥和煤化行业协会组织编写的两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由山东省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组织编写的两项团体标准《 煤制合成气生产合成氨、甲醇、煤基化学品及氮肥制 造智能化评估规范 》和《磷肥及复合肥料制造智能化评估规范》, 2021121日正式发布, 2022 11 日起实施。

为了推动山东省化工行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省化专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化工产业智能化改造评估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作为先行先试单位,根据“大中小”规模全覆盖,智能化水平“好中差”相结合的原则,选择省内7家煤基化学品和氮肥企业、3家磷肥制造及复合肥料企业组织专家开展了现场智能化诊断评估。

山东省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在企业智能化现场诊断评估的基础上,成立标准起草组对智能化评估的标准内容、程序、记分等进行了多次调整,完善。作为团体标准正式立项,提出《煤制合成气生产合成氨、甲醇、煤基化学品及氮肥制造智能化评估规范》及《磷肥及复合肥料制造智能化评估规范》讨论稿。经过几轮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评议,先后形成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及报批稿。最后经山东省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委员会的审核,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标准申报工作。根据 《山东省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省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批准发布实施。

《煤制合成气生产合成氨、甲醇、煤基化学品及氮肥制造智能化评估规范》起草单位:鲁西化工、山东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华鲁恒升、山东联盟、明泉集团、兖矿鲁南、瑞星集团、金沂蒙集团。

《磷肥及复合肥料制造智能化评估规范》起草单位:史丹利集团、山东化肥和煤化工行业协会、金正大集团公司、施可丰化工公司、山东三方化工、山东鲁北化工、山东合力泰化工公司、北京思路智园科技有限公司。(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