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1期
新闻分类:化肥信息来源:发布日期:2022-11-15
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原料用能扣减政策
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序推进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这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要精神,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重要举措,对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方面特别是石化化工行业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原料用能扣减政策,着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原料用能扣减政策有利于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石化化工行业用能的主要特点之一是相当一部分能源被用作原料,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也包括石脑油、焦炭等二次能源。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初步统计,2021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能耗总量约7.2亿吨标准煤,其中原料用能占比约30%。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预计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石化化工行业总体规模还将继续扩大,原料用能消费量也将随之增长。
原料用能与燃料和动力用能不同,碳排放存在较大差别。在石化化工行业中,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含碳原料主要在工艺系统中密闭转化,部分碳元素最终进入产品,部分以二氧化碳形式排放,而燃料和动力用能的碳元素几乎全部以二氧化碳形式排放。在节能评价考核等工作中科学区分原料用能和燃料动力用能,符合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和国际通行做法,有利于加快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物质产出效率更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推动加快构建高端完整的石化化工生产和供应体系,有力推进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同时,《通知》着力夯实原料用能数据统计核算基础,强化原料用能数据报送、核算与统计等工作,这将为获取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数据、提高我国碳排放核算能力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提升我国重点用能行业在未来面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时的应对能力,在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同时规避潜在风险。
二、石化化工行业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原料用能新政策
石化化工行业原料用能约占我国原料用能总量的三分之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充分考虑了石化化工行业的生产特点及技术特性,有利于保障企业稳定运营和安全生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但我们要清楚认识到,原料用能扣减的新政策并不意味着产业发展和节能降碳工作“放水退坡”,而是要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石化化工企业仍然要毫不松懈地做好节能降碳等相关工作,严格遵守产业政策和规划、节能环境政策等相关要求。
具体来说,石化化工项目仍要合理有序实施,要确保行业发展实现由“规模速度型”向“结构效益型”转变。一方面,要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口,要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相关项目必须符合产业规划布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要求;存量项目要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加快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石化化工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求,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对能源的购入存储、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等环节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科学界定原料用能范畴,落实好原料用能扣减政策
《通知》明确了原料用能的基本定义和具体范畴,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作为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比如,煤炭经气化生成合成气,合成气进一步生产煤化工产品,该部分煤炭就属于原料用能。又如,在煤制烯烃生产过程中,原料煤经过煤气化、变换、净化、合成等工序生产中间产品甲醇,甲醇通过催化转化生成烯烃单体,并经分离提纯得到合格的乙烯和丙烯单体产品。一般生产1吨煤制烯烃,需要4吨左右原料煤。再如,蒸汽裂解是我国主要的乙烯生产工艺,石脑油在高温下发生热分解等化学反应,生成乙烯及其副产品,进入乙烯裂解装置的石脑油及其他组分就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石化化工企业要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情况,认真学习和研究《通知》中对于原料用能的定义和范畴,严格落实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本单位原料用能数据,为扎实有序推进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关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中国石化联合会党委书记 李云鹏)
信息链接:《通知》中对原料用能的基本定义和具体范畴再次进行了明确。
基本定义: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
具体范畴: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印发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促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绿色低碳、集约集聚、高质高效发展,由省工信厅 、省发展改革会、省资源厅、省环境厅、省应急厅五部门联合制订的《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于2022年10月10日印发。
规定所称化工行业,包括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以下行业:(1)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其中2524煤制品制造、2530核燃料加工、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除外);(2)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71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除外);(3)291橡胶制品业。规定所称投资项目,是指企业实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辖区内实施的化工行业投资项目。化工项目原则上应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实施,沿黄重点地区“十四五”时期拟建化工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在合规工业园区实施。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危险化学品详见最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项目,以及搬迁入园、配套氯碱企业耗氯和耗氢项目,不受3亿元投资额限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化工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外实施,且不受投资额限制。
(一)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82化妆品制造、2683口腔清洁用品制造、291橡胶制品业项目。
(二)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
(三)海水或卤水提取溴素、二氧化碳收集、新建大型冶金项目配套焦化和制酸、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为非化工项目配套的空分以及依托钢铁企业副产煤气就地实施钢化联产项目。
园区外非重点监控点化工企业,可以在原厂区就地实施环境污染治理、安全隐患整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项目,不受投资额限制,但原则上不得新增产能。
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原则上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
省政府核准、备案机关负责核准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按照全省“两高”项目管理规定,相关化工项目需严格执行提级审批和窗口指导要求。
本规定自2022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9日。
截至2022年7月18日,中国特种肥料企业共登记22677个产品,涉及到水溶肥料、缓释肥料、生物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根据农业农村部登记数据,水溶肥料产品登记数量占特种肥料总登记数量的64%。登记企业数量5000余家,除此之外,仍有大量企业从事特肥肥料的生产,其中水溶肥料登记企业数量占比最大,达到70%。2021年中国特种肥料消费量占肥料总消费量的20%左右,其中,土壤调理剂、缓控释肥、生物有机肥、水溶肥(狭义)占比分别达到35%、28%、27%以及10%。随着肥料利用率要求的提高,未来占比将进一步扩大。
水溶性肥料
水溶性肥料是特种肥料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肥料。包括磷酸二氢钾等单质水溶肥、水溶性复合肥、叶面肥以及需要在农业农村部备案或登记的水溶肥料。2020年9月30日起,功能型水溶肥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殖酸水溶肥料以及微量元素水溶肥料需要登记;而营养型水溶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以及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由登记改为备案,该类肥料经过农田的长期试验,效果稳定、安全可靠。
截至2022年7月18日,大量元素、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备案数量分别为30158、37715以及58630个,三种水溶肥料境外产品备案数量达到10843个。水溶肥备案政策执行以来,备案产品数量快速增长,一年新增6万余个。
水溶肥消费逐渐由经济作物向大田作物转变,马铃薯、玉米等粮食作物消费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但果树和蔬菜仍为水溶肥的主要应用领域。这是由于传统水溶肥消费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销售重点逐步转移至大田作物;此外基础肥料企业集中进入水溶肥行业,低成本优势整体拉低水溶肥市场价格,适合大田作物使用。
缓控释肥
根据中国化肥信息调研,目前中国缓控释肥总产能达到820万吨/年,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升及科学施肥技术的进步,2021~2025年,预计产量将以5%的速度增长。截至2022年7月18日,共登记缓释肥料产品39个,大部分为包膜尿素颗粒产品。目前主要包膜材料为植物油多元醇、异氰酸酯等,此外还有聚乙烯、聚丙烯、纤维素改性聚氨酯等。
缓控释肥消费主要集中在玉米、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未来五年预计粮食作物消费增速平稳,经济作物需求增速加快。这是由于粮食作物施肥配方与施肥方案需量身定做,几年内不易快速上量;而经济作物推广进度加快,大蒜、生姜、蓝莓、草莓、桉树等经济作物需求有望增加。
土壤调理剂
近年来,随着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的推进,具有改善土壤质量的土壤调理剂登记产品数量呈增加趋势。截至2022年7月18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样品分析数据显示,共有218个土壤调理剂登记产品;登记企业126家,重点企业北京嘉博文、青岛海大、烟台众德等。用于调节土壤酸碱度的产品177个,占比81%,以生石灰、钾长石、白云石、蒙脱石、牡蛎壳等为原料;用于改良盐碱土的产品20个,占比9%,以味精发酵尾液、氨基酸发酵尾液等为原料。(李丹丹)
2023年尿素市场预测
2022年在国内尿素整体供大于求的格局下价格水平依然在上半年创出历史新高,可见在社会库存持续较低情况下,尿素在时间及区域上均存在阶段性供需错配情况。下半年随国内需求季节性淡季来临,尿素价格整体也处在理性回归的过程中。未来尿素仍有部分新增产能陆续投产,在供应继续稳中增加但尿素出口持续受限的情况下,国内尿素供需格局整体依旧偏于弱势。
一、成本面来看
但随着近几年下游煤制气、煤制油新增项目大量投产,对煤炭需求增量明显,在下游需求稳增长的大背景下,煤炭消费需求有明显回升。另外2023年任务电煤中长协合同把原有的承担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储备基地与化肥生产企业“请离”了中长协的队伍,明年享受中长协价格的部分煤头尿素企业成本将会有所增加。预计2023年煤炭价格仍将在高位相对高位运行,且用煤高峰时段大概率依旧出现供需偏紧格局。
二、供应面来看
未来1-2年仍有部分尿素新增产能投产,预计到2023年底国内尿素产能预计将达到7539万吨,尿素产量预计或在5700万吨附近。另外受疫情影响,2022年9月开始新疆地区出疆货源同比大幅减少,疆内上游被迫累库, 2023年待疫情好转,大量货源将寻求出疆,对内地行情冲击仍不容小觑。
三、需求面来看
预计2023年农业需求将继续稳中增加。整体上半年国内尿素需求相对集中,下半年整体处于淡季。因原材料氮磷钾价格持续高位,复合肥终端需求整体被迫缩减,对尿素采购也相对集中。在经济大环境影响下,预计2023年板厂、三胺等行业或继续维持低迷态势。另外工业电厂、车用尿素等行业对尿素的需求或继续稳中增加。
四、尿素出口方面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尿素出口实行法检政策以来,大幅限制了国内尿素出口量。,国内供大于求的弱势格局将持续存在。另外港口库存将会继续保持相对低位。但在高利润驱动、印度招标、国际援助以及其他因素影响下,国内尿素出口阶段性增加也时有发生。
五、国家淡储方面
2022年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在冬储基础上增加夏储,而2023年冬储夏储联动,储备化肥总量共1100万吨左右。一方面在时间上调节化肥市场供需矛盾,一方面化解了市场大起大落的潜在危机,同时也在尿素需求淡季对市场形成有效托底支撑。
就尿素市场运行特点来看,预计主流区域2023年全年价格大约在2100-2700元/吨区间波动。(金联创化肥)
煤炭对化肥的成本支撑难再续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9月国内煤炭产量同比增加了3.344亿吨,进口下降了0.292亿吨,国内煤炭供应量比去年同期增加3.052亿吨。
从国内煤炭的消费构成看:火力发电消耗煤炭占比60%,钢铁行业消耗煤炭占比11%,化工和建材消耗煤炭分别占比9%,取暖用煤占比6%,其他占比5%。今年火电煤炭的消耗情况:1~9月全国火力发电量为436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动力煤消耗同比增加约在8500万吨。钢铁行业:1~9月粗钢产量同比下降3.4%,对煤炭的消耗同比负增长。建材行业:水泥耗煤占建材行业的62%左右,1~9月水泥产量同比下降12.5%,可以推断建材行业对煤炭的需求出现了大幅下降。化工行业:甲醇和合成氨占化工用煤的70%以上,化工产能利用率同比出现了下降,因此化工的煤炭消耗同比出现增长的可能性不大。
今年1~9月煤炭的供需量与去年同期的对比情况:一是煤炭供应同比增加3.052亿吨。二是火力发电多消耗了煤炭8500万吨。三是钢铁、建材和化工三行业总的煤炭消费量同比去年小幅下降。这么算下来,l~9月煤炭供应同比仍然增加了2.202亿吨。从数据上看,煤炭已经严重供大于求,但现实的观感是煤炭供应紧张,价格坚挺,那么多出的煤去哪了?
一是电厂库存大大高于去年。到10月15日,国内统调电厂库存高达1.7亿吨,比去年同期高出一倍,大约在0.9亿吨,是历史同期最高水平。二是取暖用煤备货提前。截至10月20日,东北三省总体储煤率超过50%,部分城市超过60%,高于预期设定目标。三是疫情造成发运不畅,煤炭生产企业库存增加。
后期的煤炭供应情况:一是国家发改委同煤炭生产省份签订了煤炭产量保供协议,日产不低于1200万吨,目标日产1260万吨,即使按最低目标算,今年后期的煤炭产量也与去年同期持平。二是9月开始的安全大检查,煤炭产量不仅没有下降,而且9月创出了日产1289万吨的历史新高,说明煤炭新增产能和核增产能正得以释放。三是韩正副总理10月28日在今冬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严格落实产煤省区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今年第四季度煤炭产量仍会保持一定的增长。
是火电和供热企业库存的大幅增加挤压了市场化煤炭的供应,造成了煤炭的供应紧张。到11月中旬,供热企业的煤炭储备目标基本完成,采购需求会直线下降;在电厂库存大幅高于往年同期水平的情况下,补库需求也会减弱;同时,煤炭产量可能继续保持增长。三者叠加,将释放出更多的市场化煤炭,从而带来煤炭价格的快速下跌,尿素成本支撑也将难以再持续。(余雷)